為何要寫部落格?
一開始寫部落格文章是在2017年時,那時的出發點很簡單:能夠把學到的東西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才算是真正搞懂學會,於是就開始寫起部落格,每周一篇持續了半年。
時間回到2016年,這一年除了工作上有了重大變化之外,還有下列三項事件看起來不痛不癢、無關緊要,但現在看起來卻是影響重大;就像萬曆十五年一樣,2016是無關緊要的一年:
- 參加綠角的資產配置總覽課程
- 開了美國券商 TD Ameritrade的戶頭
- 學會了選擇權並當起選擇權賣方
一開始寫部落格文章是在2017年時,那時的出發點很簡單:能夠把學到的東西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才算是真正搞懂學會,於是就開始寫起部落格,每周一篇持續了半年。
時間回到2016年,這一年除了工作上有了重大變化之外,還有下列三項事件看起來不痛不癢、無關緊要,但現在看起來卻是影響重大;就像萬曆十五年一樣,2016是無關緊要的一年:
非系統性風險是由公司企業內部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與整個市場不存在系統的關聯與相關性,只對個別或少數股票產生影響,因此非系統性風險可藉由分散化投資來加以消除,故又稱可分散風險。
系統性風險是由公司企業外部、整體市場受到不可抗拒因素的影響所引起,因此系統性風險為無法規避的風險,是無法藉由分散化投資來加以消除的風險,故又稱不可分散風險。
我們在什麼是買權(Call Options)?和什麼是賣權(Put Options)?這兩篇文章中介紹了買進買權(賣權)和賣出買權(賣權)這基本四式的意義和所適合的盤勢,接下來,我們會在這篇文章中介紹選擇權評價模型中最難以掌握的變數 - 波動率。
波動率是用量化的方式來表示金融資產(股票、期貨或選擇權)價格的波動程度,用來反映金融商品的風險程度。波動率越高,代表價格的波動程度越劇烈;而波動率越低,價格的波動變化就越平緩。
波動率主要有歷史波動率(Historical Volatility,HV)和隱含波動率(Implied Volatility,IV)兩種:歷史波動率代表標的物(Underlying)在過去一段期間內的價格波動大小,而隱含波動率則是將市場上的選擇權交易價格代入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後,反推出來的波動率數值。
波動率的重要性在於,在瞭解波動率之前,選擇權交易只有方向和時間二維平面,而瞭解波動率之後,則選擇權交易變成 3D立體思維:方向、時間以及波動率。本文則先介紹歷史波動率的計算方式與相關應用。
選擇權價差策略交易方式是採用一買一賣的搭配方式來解決單純買進或賣出的缺點。而在價差交易策略中,權利金淨收入為賣方,相反的,權利金淨支出則為買方。
選擇權的買賣權價差交易策略即是針對買權或賣權在不同履約價進行一買一賣的動作,多頭空頭以履約價高低來做判斷。選擇權買權賣權價差交易策略如圖所示:
買進賣權(Buy Put options)代表著看好且認同"選擇權標的物"未來會下跌,"看對不一定賺",只有在結算日前跌超過履約價才會賺錢,而看錯一定賠。
賣出賣權(Sell Put options)代表著不看好且不認同"選擇權標的物"未來會下跌,看對一定賺,"看錯不一定賠",只有在結算日前跌超過履約價才會賠錢。
買進買權(Buy Call options)代表著看好且認同"選擇權標的物"未來會上漲,"看對不一定賺",只有在結算日前漲超過履約價會才會賺錢,而看錯一定賠。
賣出買權(Sell Call options)代表著不看好且不認同"選擇權標的物"未來會上漲,看對一定賺,"看錯不一定賠",只有在結算日前漲超過履約價才會賠錢。
選擇權的權利契約(買權和賣權)需要有買方和賣方才能成交。選擇權參與者(買方、賣方)和選擇權權利(買權、賣權)組合成選擇權基本四式:
選擇權賣方交易總覽的作者是James Cordier和Michael Gross, 這本書是目前中文市場上唯一探討選擇權賣方交易策略的專書,第一版發行於2004年,伊格讀的是2011所出版的第二版。這本書採用簡單的方式來介紹說明如何賣出選擇權,沒有艱深難懂的數學公式,也沒有各種扭曲的希臘字母,更沒有複雜的計量分析。
這本書共分四篇,第一篇解釋為何選擇權賣方是有效的策略,並探討賺取時間價值的選擇權賣方基本概念;第二篇講解作者建議的選擇權賣方策略,還有最重要的風險控制議題;第三篇則是探討如何分析與挑選適合賣方的交易市場;第四篇則是說明如何實際賣出選擇權,內容包括如何建立投資組合和如何挑選經紀人等實務上執行問題。我覺得最有收穫的還是在第一篇和第二篇。
第一篇解釋為何選擇權賣方是有效的策略,作者列出了六點優勢,前中伊格覺得前面四點最為重要。首先、勝算站在你這邊,選擇權賣方策略有個優勢:平均有四分之三的選擇權到期時毫無價值,也就是說做選擇權的賣方,一進場,就有75%的勝率;如果順著趨勢發展方向,則有96%是到期沒有價值的(勝率高達96%)。